1、刑事法律事务:刑事专业领域成绩斐然,特别是在经济犯罪、金融犯罪、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人身安全等方面,办理了大量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以精湛的业务水平、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业内、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所涉罪名和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和控告,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审查起诉阶段:会见被告人,阅读案卷,调查取证,与公诉机关交换意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为出庭辩护做好准备。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出庭辩护,与审判长、审判员交换意见,如果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经被告人授权,可代其上诉或申诉。

接受受害人及其家属委托,提供如下服务: 自诉案件:调查取证,代为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公诉案件: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对加害人的刑事处理提出法律意见。

申诉控告案件:代理受害人及其家属向有关部门提起控告,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

2、职务犯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3、财产类犯罪: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这种财产关系的物质表现是各种具体财物。无主物不属于侵犯财产罪的对象。贪污的赃款赃物,走私的物品,赌场上的赌资等,虽是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或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但这些财物有其原来的合法所有人或应由有关国家机关予以没收归公,仍不得非法加以侵犯(如抢劫、盗窃等),因而仍可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本罪的主体,除贪污罪是特殊主体外,其余皆为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而且除故意毁坏财物罪外,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公私财产关系的行为。

银行与金融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客户基础,是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入库律师事务所及常年法律顾问,对银行与金融领域的国内及国际适用的法律、规定及交易规则、惯例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在金融纠纷处理方面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4、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犯罪辩护是云南段志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重要业务之一,云南段志恒律师事务所有一批多年专门从事毒品犯罪辩护业务的优秀律师,毒辩律师均具有深厚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毒品案件辩护经验。曾办理影响重大的跨国贩卖毒品朱某辩护,缅甸人在中国贩卖毒品辩护等重特大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辩护效果;成功将数起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重特大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5、刑民交叉:现实生活中诸多案件涉及民事和刑事相互交叉或牵连、相互影响,此即刑民交叉案件。云南段志恒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律师团队于此案件有大量的实务经验。律师团队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的经验对此案件众多问题予以解决。有力、高效的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为交叉实质上是源于法规竞合,由于刑法和民法都对该项法律事实作了相应的规定,并于法律适用中需要结合刑民法律相应规定来充分的论证,以期客户于法律权利维护的最大化。于诉讼理论的角度看,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诉讼,其诉讼原则、规律、原理各异。但各自又颇具特色与优势,于优势互补的角度,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不但能节约了客户的时间和费用,而且亦于客户案件的处理上,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另于司法实践来看,绝大部分被害人都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很少选择在刑事诉讼终结之后提起民事诉讼。另外,若刑事犯罪的事实与民商事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如果民商事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不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前提,则民商事案件亦应说服法官继续处理民商事案件。这一做法有利于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云南段志恒律师事务所团队致力于客户法律层面权利的切实维护与利益最大化。亦兼顾法律的社会指引价值,为社会之公平与正义作出贡献。